据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16日0-24时,黑龙江省无新发新冠肺炎疫情报告。
以往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医学观察对象全部清零。
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依然存在,大家仍然要紧绷疫情防控常态化这根弦,始终保持防范意识。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要及时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各级医疗机构要毫不松懈地抓好常态化院感防控工作,做好发热门诊管理、预检分诊、医务人员防护工作,以及重点场所、关键环节消毒和疫情信息报告工作。
点击可查看大图
↓↓
7月17日开始
在哈尔滨市的中省直公立医疗机构
核酸检测价格
由135元降至109元
7月16日,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测定项目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 7月17日起,在哈尔滨市的中省直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核酸测定价格由现行的135元调整至109元,该价格为项目打包定价,医疗机构不得额外收取检测试剂、质控品、提取液及防护成本等其他费用。
鼓励医疗机构对复工复产复学等低风险人群集中大规模检测时,通过混检的方式降低成本从而进一步降低检测价格,促进黑龙江省复工复产复学有序开展,减轻检测费用负担。
在哈尔滨市的中省直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标准,按规定进行价格公示,杜绝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重复收费、变相提高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强制服务收费等违反价格管理规定的行为。
各地可根据价格管理权限,参照在哈尔滨市的中省直公立医疗机构的价格标准,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
版权说明:
图文来源/黑龙江卫健委、龙江新闻联播,转发请注明出处!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黑龙江医学》 网址: http://www.hljyxzzs.cn/zonghexinwen/2020/0723/4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