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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黑龙江哈尔滨南岗区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

来源:黑龙江医学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8-07 18:12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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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二)资格确认 1.资格确认时间:2020年8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资格确认地点:南岗区花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岗区木介街43号)3楼会议室。 3.资格确认所需材料:考生在现场确认

(二)资格确认

1.资格确认时间:2020年8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资格确认地点:南岗区花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岗区木介街43号)3楼会议室。

3.资格确认所需材料: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持核酸检测报告(请考生于2020年8月3日及以后,自行前往医院进行核酸检测,费用自理),并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或派遣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网上打印填报的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需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服务部门加盖公章)、4张蓝底2寸免冠证件照,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学籍证明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出的本人成绩单(加盖学校学生处、教务处或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印章)。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当场发放笔试准考证。具体事宜见哈尔滨市南岗区政府网站。

(三)考试

报名结束后,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超过2人以上,需采取笔试、面试等办法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共计2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核酸检测报告、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考生自行准备考试用品(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考生于笔试结束一周内通过电话预约进行现场成绩查询。预约电话:。

2.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岗区政府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南岗区政府网站通知。

(4)面试注意事项。考生参加面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3.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生于面试结束一周内通过电话预约进行现场成绩查询。预约电话:。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体检由南岗区卫生健康局、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南岗区卫生健康局、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考核由南岗区卫生健康局、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递补意见,经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南岗区政府网通知。

七、办理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和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人社厅备案,并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应聘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2020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文章来源:《黑龙江医学》 网址: http://www.hljyxzzs.cn/zonghexinwen/2020/0807/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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