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首批拟建15个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相关单位可依程序申报
来源:黑龙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彭溢)近日,省科技厅联合省卫健委、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一批黑龙江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我省拟建设心血管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内分泌与代谢疾病、精神心理疾病、泌尿系统疾病、感染性疾病、妇产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儿童健康与疾病、眼部疾病、地方病、中医等14个疾病领域的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急危重症1个临床专科的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申报单位须为省内三级医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或者经过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具有省内一流的临床医学研究设施,具备病例床位资源、生物样本资源和伦理审查条件;在申报领域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势明显,能够广泛开展国内外临床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带动我省相关学科的发展;在申报领域临床医学和转化研究能力突出,取得标志性成果;联合省内本领域的优势单位,建立覆盖省、市、县(市、区)医院紧密协同的研究网络和普及推广网络。鼓励疾控机构和从事药物研发生产、动物实验、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基因测序、细胞制备等相关单位参加;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能够对申报的中心建设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申报、推荐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9时至10月30日17时。各申报单位、省直有关部门或市(行署)科技部门须进入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页后登录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在科技创新平台栏目下完成申报、推荐、上传要件。
文章来源:《黑龙江医学》 网址: http://www.hljyxzzs.cn/zonghexinwen/2020/1015/6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