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进入“开学季”,中小学及高校陆续复学。3月12日,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复学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提示复学的学生和家长注意防护。
一、返校之前的防控注意事项
1.提前了解目的地及沿途的疫情信息,尤其是防疫政策和核酸检测要求,做好准备,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2.提前准备充足的疫情防护物资,如医用口罩、手消液或消毒湿巾、体温计、一次性手套等。
3.出发前14天,尽量留在居住地,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与记录,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减少风险。
4.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腹泻、味(嗅)觉丧失等可疑症状,应延迟返校,立即做好防护,到定点医院就诊,同时向学校报告。
5.在学校正式确定和通知返校时间前,在居住地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得提前返校。
二、返校途中的防控注意事项
1.在进入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落实戴口罩、测温、扫码查验、手部鞋底消毒等防控措施。
2.在机场、车站等人员较多场所等候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降低路途感染风险。
3.在乘坐飞机、火车、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与陌生人长时间交谈,尽量减少喝水、饮食频次,不直接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
4.若出现口罩潮湿或使用时间过长,应及时更换并将使用过的口罩包好弃置在垃圾桶内。
5.全程做好手卫生。在旅途中用餐饮水、上洗手间、更换口罩、触摸门把手、接触电梯按钮以及到达目的地摘除口罩后,立即在流动水下用清洁用品正确洗手,或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消毒湿巾擦拭。
6.全程留意周围旅客状况,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妥善保存票据,记录乘车时间、地点等信息。
7.到达目的地后,及时对返程使用的行李箱等托运物品的外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
三、进校之前的防控注意事项
1.自觉遵守目的地所在城市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学校及所在区域关于隔离、核酸检测的相关要求。
2.当同行人员出现疑似症状时,配合疾控部门排查;如需进行医学观察,及时向学校报告,推迟到校时间。
四、进校以后的防控注意事项
1.主动遵守疫情防控管理措施。按照要求登记体温、旅居史、接触史等信息。遵守学校的防控管理要求。
2.时刻紧绷疫情防控意识。常备体温计、医用口罩、消毒用品等物资。校园内正确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积极配合风险排查工作。
3.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落实“人物同防”要求,不留死角,不共用毛巾、餐具、杯子等,确保学习生活物品摆放有序,环境干净整洁。
4.及时做好手卫生。餐前饭后、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外出归来、使用学校公用物品后等情况,均要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方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不用污浊的毛巾、衣物擦手。
5.保持宿舍、教室清洁与通风。勤晒衣被,确保宿舍、教室空气流通,降低疾病发生概率。
6.保持健康的生活习惯。饮食荤素搭配,营养均衡。适量运动,保障睡眠,提高自身免疫力。
7.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嗅(味)觉丧失等症状,立即联系班主任或宿管老师,戴好口罩前往定点医院诊治。
来源:人民网(杨雪楠)
来源:黑龙江政务
文章来源:《黑龙江医学》 网址: http://www.hljyxzzs.cn/zonghexinwen/2021/0313/9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