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出台高级社工评价机制】 4月27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黑龙江省社会工作暨全省乡镇 ( 街道 ) 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情况”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去年底,全省共有持证社会工作者9681人,其中助理社会工作师7135人、社会工作师2542人、高级社会工作师4人。据了解,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是国家统一设置的专业技术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统一管理。国家从 2006年开始建立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三个级别,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按照国家要求组织实施。今年3月,省人社厅、省民政厅出台了《黑龙江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实施方案》(黑人社规〔2021〕1号),在“统一考试、组织评审、公示发证、登记管理、岗位聘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为规范申报推荐和评审管理工作,还配套印发了《黑龙江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标准》和《黑龙江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办法》。为加强全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社厅、省民政厅共同成立了“黑龙江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我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委托黑龙江省社会工作学会组建黑龙江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吸收社会工作领域相关专家开展评审工作,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今年3月,我省组织开展了全省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已经报民政部备案。记者:仲亮
来源: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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