荡涤污泥浊水确保龙江大地平安稳定
黑龙江三年扫黑除恶交出满意答卷
□ 本报记者 崔东凯 张冲
劲风荡污浊,正气朗乾坤。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涤瑕荡垢、激浊扬清,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2018年1月,党中央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后,黑龙江闻令而动,统筹谋划、科学部署、强力推进,有效铲除一批黑恶势力,极大地改善了治安环境,充分彰显了法治权威,切实维护了公平正义,持续优化了发展环境,提升了政法队伍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专项斗争收到显著成效,实现预期目标,取得重大胜利。
3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涉恶犯罪集团团伙572个,其中涉黑犯罪集团55个,破获刑事案件起,查冻扣涉案资产231.3亿元;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黑恶犯罪案件770件5406人;全省审判机关一审判决706件5149人,二审判决421件3869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506人,重刑率达31.38%。攻克了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骨头案”“钉子案”和一批长期悬而未破的重大刑事案件,形成了对黑恶犯罪的压倒性态势。据该省统计局2020年民意调查显示,97.51%的群众对专项斗争成效表示“满意”。
高位推动
组织指挥强劲有力
河清海晏、天朗气清,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
黑龙江省委始终把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省委书记张庆伟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政治责任,重大事项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研究,重点案件亲自督办,带动“五级书记”挂帅出征,先后到省扫黑办、省公安厅和有关市(地)专题调研11次,作出批示53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省委书记专题办公会、全省动员部署大会等会议17次,其他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和公检法主要领导各司其职,深入一线,督导落实。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省扫黑办制发实施方案等规定性、指导性文件176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省扫黑办召开全省会议21次,召开重要问题、重大案件、重点工作协调督办会近百次。
黑龙江为下好扫黑除恶宣传发动的“先手棋”,专项斗争开始以来,省扫黑办会同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直政法部门相继召开新闻发布会10次,落实举报保护措施,兑现举报奖励资金447.8万元。在强大舆论震慑和政策感召下,600名涉嫌黑恶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经过专项斗争,构建了自上而下、以上率下、上呼下应、高效规范的组织指挥体系,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强力推进、有关部门协同配合、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凝聚形成了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强大力量。
依法严惩
打伞破网同频共振
黑恶不扫,社会难稳,民心难安。坚持纪法协同、黑腐同治,坚决把“保护伞”“关系网”挖出来,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频共振。
线索核查清仓见底。黑龙江省市县三级扫黑办和公安机关挂牌成立线索核查中心474个,公安机关组建突击队105个,完善梳理、研判、分流、核查、立案机制,形成闭环运行模式。
“逃犯清零”取得突破。开展“百日追逃”行动,建立追逃行动例会、通报、奖惩等6项制度机制,多警种同步上案,运用科技成果研判追踪,全省抓获公安部确定的涉黑涉恶目标逃犯22名。
大案“清结”完成任务。黑龙江省扫黑办坚持以涉黑案件为主攻方向,以全国、全省挂牌督办案件为工作重点,以呼兰案件为重中之重,集中资源、集中时间、集中攻坚。召开挂牌督办案件专题会议31次,采取领导包案、提级办理、指定管辖、异地用警等措施,强力突破。全省涉黑案件55起全部审结。
黑龙江省扫黑办与省委主题教育办、省纪委监委、省直政法单位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线索核查双移交”“案件查办双专班”“情况进展双通报”办案模式,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频共振。
政法机关共移交纪委监委线索3042件,仅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9起中,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434件,查处762人。在全省55起涉黑案件中全部查出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取得重大进展,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有了明显好转。
动真碰硬
铲除黑恶滋生土壤
黑龙江敢于动真碰硬,既合力攻坚大案要案,又及时惩治群众身边行业乱象。
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始终高度重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坚持边打边治边建,落实“一案一整改”要求,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净化一方”的目的。对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殡葬、供热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严打欺行霸市涉黑涉恶犯罪组织、严处网络涉黑涉恶犯罪、严管民间金融借贷,出台76项长效综合监管措施,促进行刑衔接,加强日常监管,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行业清源取得明显成效。
文章来源:《黑龙江医学》 网址: http://www.hljyxzzs.cn/zonghexinwen/2021/0501/13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