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契税法授权事项的实施作出决定。王亮 照片
中新网哈尔滨6月24日电(记者姜辉)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4日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契税法授权《关于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契税是对土地、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种。据黑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宏明介绍,《决定》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黑龙江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为3%。即:住宅契税税率按照法定最低3%执行;单位接受住房、居民接受捐赠住房、非住房和土地的契税税率由过去的5%下调至3%,与居民住房契税税率统一为法定最低契税税率。二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减免契税。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土地、房屋,重新取得土地、房屋所有权,且交易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费的,免征契税。 ;超过货币补偿费的部分征收契税。 .选择房屋置换,不缴纳房屋价值差额,免交契税;如果支付差额,则将对差额征收契税。二是对因不可抗力失去房屋并重新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人免征契税。
那么,《决定》出台后,个人购房所缴纳的契税负担是否有所增加?
对此,黑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刘云策表示,黑龙江省《决定》规??定,个人购房契税基本税率为3%,与目前的政策。 2016年,在基本税率的基础上,为减轻个人购房负担,国家将对购买家庭中唯一一处面积的房屋征收1%的契税。 ??90 平方米或以下; 90平方米以上的,契税减免。契税按 1.5% 的税率征收。个人为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购买二套改良房屋,减按1%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综上所述,契税优惠政策由国家调整,目前仍在执行中。黑龙江省本次发布的《决定》不存在增加税负的问题。 (完)
文章来源:《黑龙江医学》 网址: http://www.hljyxzzs.cn/zonghexinwen/2021/0624/17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