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疾控中心发布风险提示
2021年10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为二连浩特市汇通物流园区工作人员,10月12日二连浩特市对其闭环管理人员例行隔日核酸检测时发现。
齐齐哈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示:
1.请9月30日以来二连浩特市抵返齐人员,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屯)、单位等报告,并配合落实我市疫情管控措施。如因瞒报、谎报、缓报、不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2.密切关注流入我市的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汇通物流园区货物,一经发现立即开展货物环境样本核酸检测,同时加强对货物及其存放环境的消毒工作,并做好从业人员的个人防护。
绥化市疾控中心发布疫情风险提示
2021年10月14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在对货场工作人员1天1次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发现1人核酸检测结果异常,10月15日,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复核后结果为阳性,经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我们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结合近期国内疫情特点,现对广大市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1.请10月1日以来有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旅居史的来(返)绥人员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或辖区疾控中心报备,如实报告相关信息,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味觉异常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立即到辖区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2.请市民持续关注疫情动态及发布的病例轨迹信息,一旦发现与公布的病例行动轨迹有交集者,要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及辖区疾控中心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市民非必要不去往中高风险地区,若必需前往,要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屯)做好提前报备,同时做好个人防护。
3.市民前往人员密集和封闭场所,要坚持科学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线安全社交距离,就餐倡导公勺公筷制的卫生习惯,做到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
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要严格遵守隔离规定和防控措施,隔离期间不能与他人接触,特别是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严禁外出。
5.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符合条件的居民尽快到辖区接种点进行预约登记,根据相关部门的安排有序接种新冠疫苗。
附:绥化市及各县(市、区)疾控中心24小时联系电话:
大庆市疾控中心发布疫情风险提示
10月15日0时至10时,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报告1例无症状感染者。10月14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在对货场工作人员1天1次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发现1人核酸检测结果异常,10月15日,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复核后结果为阳性,经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为精准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风险,现对广大市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请市民非必要勿前往新疆乌鲁木齐市及国内已公布的涉疫地区。若必须前往需提前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或辖区疾控中心报备,同时做好个人防护。近期有涉疫地旅居史的市民返庆后,请主动向社区报备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核酸检测,同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及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二、9月30日以来自新疆乌鲁木齐市抵(返)庆人员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或辖区疾控中心报备。主动报告14天内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并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及落实相关管控措施,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加强个人防护,做健康第一责任人。非必要不开展聚集性活动。在人员密集和封闭场所,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公勺公筷、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避免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应立即联系社区(村屯),并做好个人防护与隔离,等待安排专车转运或者自行驾车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文章来源:《黑龙江医学》 网址: http://www.hljyxzzs.cn/zonghexinwen/2021/1016/1978.html